来源时间为: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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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字〔2025〕21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审核,报乌兰察布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将集宁区拟推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推选对象3个(排名不分先后)
集宁区泉山街道办事处
集宁区统计局
集宁区财政局
二、先进个人拟推选对象15名(排名不分先后)
谢莎集宁区桥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鸿燕集宁区新华街街道顺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姬沁集宁区桥东街道光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柏慧集宁区虎山街道专职统计员
娄骥集宁区虎山街道文化路社区网格长
李泽宇集宁区前进路街道专职统计员
解志刚集宁区前进路街道解放社区网格长
赵亚楠集宁区新体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娜集宁区常青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尹俊集宁区泉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洋集宁区泉山街道永泰社区党总支书记
于美集宁区马莲渠乡六号渠村党支部宣传委员
王璐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专职统计员
张苗苗集宁区白海子镇红海子社区专职统计员
李婷集宁区统计综合调查队干部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11月6日。
四、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电话:0474—8380074
受理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7号楼127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示
集宁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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