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针对监督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坚持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点,2025年3月,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先后对全区18个单位开展2025年第一轮专项监督和七届区委第七轮常规巡察,着力查纠违规用权、违规用钱、违规决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常态化健全干部信访举报工作台账,对涉及“一把手”信访举报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和分析研判,并集中对近年来发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过筛、逐一核实、逐个销号,推动问题线索清仓见底。三是坚持审查调查从政治纪律查起,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优先处置。
(10)针对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优化“1 1 4N”片区协作配套机制,规范派驻业务流程、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室组地校企巡”协调联动,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用好参加会议、沟通情况、实地调研、谈心谈话、纪检监察建议等日常监督方式,通过融入式、嵌入式、交叉式监督,着力发现驻在单位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三是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把重要时间节点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监督重点,对驻在单位(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5年以来,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立案查处32人,其中自主发现监督对象问题线索并立案查处27人、占比84.37。
(11)针对指导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区纪委监委已对该问题线索开展了起底复核,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二是对2023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收到的11条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开展了“全覆盖”回头看工作,并已进行分类处置。三是区纪委监委已制定《予以了结问题线索协商复核机制》,并对未立案的问题线索开展协商复核,截至目前,已协商复核21件,提出修改意见16条,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12)针对机动巡察发现老君街道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和财政所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2次,领会其精神,掌握其要求,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条例,确保在以后工作中“有预算不突破,无预算不支出”。二是修改完善老君街道收支管理内部控制等6项制度,要求财政所财务人员做好财务报账审批、记账、检查等流程,特别对发票报账事由以及签字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发票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账。三是街道分管财政的领导,组织街道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四是成立实有账户清理专班,共清理资金16笔,1月底前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交回区财政局。
(13)针对区商务局在无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的情况下支付广告制作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视反馈问题,召开职工会安排财务整顿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知识和财务制度。全体干部职工的财经纪律意识明显增强,财务人员对支付流程的规范性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定《南充市高坪区商务局采购制度(试行)》《南充市高坪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南充市高坪区商务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南充市高坪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试行)》等财务制度。通过完善财务审批流程,优化内控机制,明确规定所有费用支付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发票,经股室负责人审核、财务复核后,报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实行“经办—审核—审批”三级联审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完整、责任清晰,每一笔支付均有据可查、有人负责。三是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查明具体责任人及违规原因,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及的2名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教育警醒,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严肃财经纪律的思想认识。
(14)针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会议深入学习“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树牢“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集中财力保基本、保重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提质增效,强化监督、防范风险,制定《南充市高坪区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三是将此类问题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5)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规定入脑入心、见之于行。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覆盖全区62个部门、19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200余人次。建立“三重一大”事项负面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严等有关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举一反三,确保“三重一大”有关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开展重大项目专项督查,覆盖36个省市重点项目和203个区重点项目,对项目滞后的进行跟踪督办,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坚持常态化督查并通报,今年已印发督查通报5期。对全区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做到凡使用必审核、凡使用必集体决策,确保大额资金使用程序合法合规。三是对需要提请深改委会议、财经委会议审议的事项,严格实行“三审三核”工作机制,即业务部门初审、法律顾问复审、区委办终审;对需要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会前“三方会审”,即审计、司法、纪委监委机关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区委办在此基础上实行终审,保障各项上会议题审核审查规范合法。
(16)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区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干部信息,常态化健全因私出国(境)证件台账。二是对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人员进行依规处置。三是分层分类对未及时上交证件人员进行批评谈话,讲明工作纪律,强调工作要求。四是召开全区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培训会议,开展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暨干部监督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监督业务水平。五是制定出台《高坪区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六是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强化工作兜底。七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月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7)针对推动持续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省委巡视反馈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反馈会议精神,主动认领、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施克辉、王晓晖同志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四川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南充市情况反馈会精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高坪区反馈会议精神,区委班子推动巡视整改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区委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对区委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印发《区委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巡视整改职责任务、会议制度、情况报送制度,推动巡视整改扎实有效落实。三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议7次,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各项重点工作。
(18)针对巡视整改开展督导检查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分4个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督导,并根据督查情况更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台账。二是根据督导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印发督查通报,要求各单位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举措,不断提升巡视整改质效。
(19)针对上轮巡视反馈77个问题,本轮巡视抽查发现尚有3个重点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擦耳镇已完善易地搬迁建房缺口补助的相关资料,同时将76.28万元于2024年8月退回至高坪区扶贫专户,易地搬迁建房缺口资金已安排区级其他资金解决。二是按照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相关规定,将东观镇邱家树村、火光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财政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优先分配给脱贫户。三是项目形成的资产2021年已移交邱家树村村集体管理。四是东观镇2017年在烂板桥村、二家寺村、潘家村等三个村共规划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所需资金1100万元(东观镇实施前的计划额度),经区级主管部门(原区委农工委、区财政局)审核批准下达纳入实施的项目规划财政总投资控制数为950万元。东观镇实施完成后,区级有关部门核定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713.5612万元,其中经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支付的新村建设投资为620.3061万元,该款项已拨付到位;其余93.2551万元为其他部门已支付及自筹资金。在此范围外,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对东观镇二家寺村美丽新村绿化工程等3个已于2017年实施但未纳入脱贫攻坚(衔接资金)管理的项目进行了审核认定,涉及缺口资金9.0801万元,于2025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先后拨付至施工方。五是根据医保协议管理规定,特别是省医保局明确要求不得动用基金解决医疗机构以前的超总控费用,以前超总控费用已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销账”处理。
(20)针对线索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已对漏查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二是区纪委监委已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区纪委监委已建立《予以了结问题线索协商复核机制》,并对问题线索开展协商复核,截至目前,已协商复核21件,提出修改意见16条,问题线索办理质效切实提升。
(21)针对部分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分类处置,对存在违规企业兼职(任职)情形的同志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在职和退(离)休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实施办法》,从政策规定、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强化反向兜底查核。制定《公职人员违规企业兼职(任职)“反向兜底”操作规程》,建立区管干部信息库,定期开展违规企业兼职(任职)反向筛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通过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对区管干部工商登记注册、在企业兼职(任职)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比对,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贷、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立案12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五是向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分别制发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围绕“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内控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案发单位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从制度规定、流程管控、责任落实等方面补短板、堵漏洞,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22)针对承接成渝地区产业转移抓得不紧、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引力度,成功签约成渝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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